百色知名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1756684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房屋产权
文章列表

付款未过户买方不能要房子所有权

2017年4月14日  百色知名律师   http://www.tzxzmls.cn/
  读者郭先生问:我和刘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现在房款已经支付完毕,可刘女士不协助办理过户,我能起诉要求法院直接把房子判给自己吗?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郑新伟律师解答: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之间存在的是债权债务关系,买受人只能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出卖人履行合同义务,包括按约将标的物的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买受人不能依据合同的约定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实践中也可能由于出现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等法定情形,而导致买受人不能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发生,但是在出卖人未自动履行所有权移转义务前,买受人尚未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其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缺乏基础。因此,对于刘女士不履行产权过户义务,你不能直接要求确认房屋产权归你所有,只能按合同约定要求刘女士履行产权过户义务。
 


文章来源: 百色知名律师
律师: 田宗新 [百色]
广西桂百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7566848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tzxzmls.cn/art/view.asp?id=878736766933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房屋产权到期续费是一年一续吗?土地使用年限等于房屋使用年限吗
  • 2.房子买卖过户流程 房屋交易过户的具体流程:
  • 3.房产过户公证怎么办理 30万的房子过户费多少
  • 4.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40万的二手房需要的过户费
  • 5.有哪些情形,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百色知名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17566848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