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知名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1756684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事故索赔
文章列表

交通事故索赔需提供哪些资料

2016年4月15日  百色知名律师   http://www.tzxzmls.cn/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出险通知书、保险单(批单)正本或复印件、索赔申请书、肇事司机的详细事故经过报告。
  2.公安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发生火灾时,要提供公安部门的火灾原因鉴定证明。
  3.车辆驾驶人员的驾驶证正证或副证复印件。
  4.车辆及有关财产的修理、材料、施救费用的正式发票及清单。车辆全损时要提供车辆原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5.伤残者的医药费发票、抢救费单据、住院证明、诊断证明、残废证明、病休证明、工资证明等,如死亡者,要提供死亡证明,生前赡养人员情况证明,以及支付有关费用的签收凭证。
  6.重大事故的要提供现场照片和事故现场图。(事故车辆损失金额在2000元要提供受损车辆照片)
  7.被盗抢车辆提供购车证明或发票、权益转让书、税务所及公路征稽所(站)报停证明、登报收据及登报当日报纸、安装防盗器发票、行驶证、车匙、防盗匙、购置税证、停车场(或保管站)证明及保管人员书面材料等。
  8.广州市区内汽车被盗抢由广州市公安刑侦部门、广州市以外由公安分局刑侦部门出具被盗抢车辆证明,摩托车被盗抢由出险地公安刑侦部门出具证明。
  9.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时,如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员应提起诉讼。被保险人书面请求保险公司先予赔偿的,应同时提供法院的受理证明。
  10.车辆出险涉及他方责任的,负主要责任方应持发票、收据和证明的原件,负次要责任方持相应单证的复印件。
  11.赔偿收据应填上开户银行帐号,盖上公章,如是私人车辆,则由被保险人签名,经保险公司审核无误后,凭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款。
  12.交通事故的经济赔偿部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处理规定为原则计算赔款。
  13.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单据必须真实可靠,若有伪造单证或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文章来源: 百色知名律师
律师: 田宗新 [百色]
广西桂百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7566848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tzxzmls.cn/art/view.asp?id=847199647038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农民工出车祸怎么陪误工费?交通事故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 2.交通事故赔偿好后工伤如何处理?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 3.关于车祸误工费的补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医治无效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 4.交通事故中肋骨骨折如何赔偿?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流程是什么?
  • 5.2019年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的医疗费需要预付吗?肇事者不交医药费怎么办?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百色知名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17566848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