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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解读

2017年11月5日  百色知名律师   http://www.tzxzmls.cn/
  交强险实务知识
  1、什么人需购买交强险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交强险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要投保交强险,并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在交强险制度实施前已购买商业三责险并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商业三责险保单继续有效,驾驶人应随车携带保单备查。原商业三责险期满后,应及时投保交强险。
  2、交强险的保险责任
  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3、交强险的责任限额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赔偿限额种类有责无责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16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400元
  共计60000元12000元
  4、交强险的费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
  车辆使用性质车 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6座以上----------------------------------------
  10501100---------------------------------------
  非营业客车6座以下6-10座10-20座20座以上------------
  企业1000119013001580--------------
  党政机关、事业团体950107011401320------------
  营业客车6座以下6-10座10-20座20-36座36座以上
  出租、租赁18002360258037303880
  城市公交------------2250252032704250
  公路客运------------2350262034204690
  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2-5吨5-10吨10吨以上-------------
  1200163017502220------------
  营业货车2吨以下2-5吨5-10吨10吨以上-------------
  1850307034504480-------------
  特种车特种车型一特种车型二特种车型三特种车型四-------------
  6040243013205660--------------
  摩托车50cc及以下50cc-250cc(含)250cc以上及侧三轮---------------------------
  120180400------------------------
  拖拉机农用型拖拉机14.7kw及以下农用型拖拉机14.7kw以上运输型拖拉机14.7kw及以下运输型拖拉机14.7kw以上---------
  待定待定待定待定--------
  1、座位和吨位的分类都按照“含起点不含终点”的原则来解释;
  2、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冷藏车;
  特种车二:用于牵引、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医疗、电视转播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四:集装箱拖头。
  3、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50%计算。
  5、交强险实施的第1年实行全国统一的基础费率,自第2年起,交强险费率将与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挂钩,安全驾驶者将享受优惠费率,经常违章和肇事者将负担高额保费。
  6、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
  7、事故中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的
  将在下列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受害人抢救费用:
  2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 驾驶人醉酒的;
  2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2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以上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在下列情况下,由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
  2 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2 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2 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8、投保与退保
  2 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交强险;
  交强险投保后不得退保,但(以下情况除外:被保险机动车依法被注销登记的;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保险公司按照规定退还相应保费。)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投保人也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2 保险公司不得解除交强险合同(除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9、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须负以下法律责任:
  2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对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将不得予以登记;
  2 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有可能受到被收缴,扣留该机动车等处罚,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交强险死亡伤残和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交强险实务提示
  投保时
  1、请您从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交强险经营资格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详细名单可登陆www.circ.gov.cn查询)在京分公司营业网点购买交强险,或通过经上述保险公司委托、具有《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合法销售网点,或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执)业证书》的销售人员处购买交强险。
  2、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请您不要重复投保。为了得到更高水平的风险保障,您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商业保险。
  3、您应在保险公司的协助指导下,真实、准确填写交强险投保单的各项信息(如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号牌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等),并留意两证是否年检。请在投保单上签字或加盖公章。
  4、购买交强险时,您应一次支付全部保费。
  投保后
  5、您应在被保险机动车上合适位置放置保险标志将保险标志贴在车内挡风玻璃右上角。摩托车和拖拉机的驾驶员要随身携带便携式保险标志。
  6、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您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
  7、交强险的保险期为1年。合同期满,您应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
  出险后
  8、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您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
  (2)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3)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定损和事故调查。
  9、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您在索赔时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关的证明和资料。
  10、保险公司自收到赔偿申请后的对应事项:
  自收到您的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您需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资料之日起5日内,确立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并将核定结果通知您。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与您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交强险服务投保指南
  1、有资格经营交强险业务的在京保险公司在京分公司和联系方式
  目前保监会已经批准22家中资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业务并向社会公示,其中在北京设有分公司的保险公司的经营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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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百色知名律师
律师: 田宗新 [百色]
广西桂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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