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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2017年3月30日  百色知名律师   http://www.tzxzmls.cn/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含义的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指土地使用权发发转移的所有行为,包括出让;后者仅指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后,通过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通常,土地使用权转让作狭义理解。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赠与和继承。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为受让人。


文章来源: 百色知名律师
律师: 田宗新 [百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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