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知名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1756684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事故赔偿
文章列表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怎么办?

2016年8月1日  百色知名律师   http://www.tzxzmls.cn/
t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文章来源: 百色知名律师
律师: 田宗新 [百色]
广西桂百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7566848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tzxzmls.cn/art/view.asp?id=857083276509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胸椎骨折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如何定级?
  • 2.如何理解“差额补充原则”在交通事故工伤与民事赔偿中的应用?
  • 3.交通事故中申请精神赔偿需要注意的问题 主张车祸赔偿,别忘了还有这笔钱!
  • 4.打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如何计算
  • 5.交通事故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范围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百色知名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17566848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