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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起草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交通事故致一死一伤抓人么?

2021年3月3日  百色知名律师   http://www.tzxzmls.cn/

  田宗新律师,百色知名律师,现执业于广西桂百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怎么起草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

一、怎么起草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

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起诉状

原告:×,性别,汉族,生于 年 月 日,住址:××路××号 室,电话:×××××

被告:×,性别,汉族,××公司驾驶员

诉讼请求:

1、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 、、、、、、、共计 元;

2、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 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 元;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年X月X日下午X时,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车正常行经××路、××路路口时,遭遇被告×驾驶的车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自行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市XX医院,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等。后经××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原告无。原告又于X年X月X日,经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 “XXXXXXXXX,属X级伤残” 。双方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原告:

年 月 日

二、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

1、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

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3、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

故的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发生,受害人主张赔偿,对方拒绝或者少赔的,受害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写起诉书,将对方告上法院。在起诉书中,写清被告信息,赔偿的数额及诉讼费用对方承担是诉讼请求的内容,在事实与理由中,阐述对方承担事故全责及没有如数赔偿的情况。

交通事故致一死一伤抓人么?

一、交通事故致一死一伤抓人么

交通事故致一死一伤不一定抓人,交通事故导致一死一伤是否要负刑事,还要结合交通事故认定来确定;

法律上所说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的犯罪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的;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事故定义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在当代社会现在对于交通事故导致人员的伤亡和死亡的话,是可以进行一定的逮捕措施的,当然这种逮捕措施的话,他也是必须要分情况的,比如说如果说人员在逃,那么就应当立即的采取一些措施,否则会危害到日后的一个审判的过程。


文章来源: 百色知名律师
律师: 田宗新 [百色]
广西桂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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