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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死亡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如何计算赔偿费?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认定

2021年3月3日  百色知名律师   http://www.tzxzmls.cn/

  田宗新律师,百色知名律师,现执业于广西桂百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死亡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如何计算赔偿费?

  根据1991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1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收入损失。提指根据死者生前的综合收入水平计算的收入损失。收入损失=×死亡时起至退休的年数+退休收入×10

  死者年个人生活费占年收入的25%-30%。

  医疗、护理费<具体内容参见前条第项>。

  安抚费。是指对死者遗属的精神损失所给予的补偿。

  丧葬费。包括运尸、火化、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费等合理支出。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

  其他必要的费用。包括寻找尸体、遗属的交通、食宿及误工等合理费用。

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认定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能亲眼看到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有些交通事故很轻微只有财产的损失,但发生重大的交通事故可能会致人死亡,不管是轻微还是重大交通事故,交警都会出具一份认定书,那么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认定又会是怎样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

  二、交通事故死亡要如何赔偿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受害人为城镇居民

  年龄≤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20。

  年龄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20-}年。

  年龄≥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5。

  2、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年龄≤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

  年龄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年。

  年龄≥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

  三、重大交通事故处理流程需要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综上所述,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又负有主要的会被定为交通肇事罪,可能会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如果有人死亡还要对其家属进行赔偿,如果家属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也应当准予。以上就是;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认定;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文章来源: 百色知名律师
律师: 田宗新 [百色]
广西桂百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7566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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